记得,2009年03月20日,我写过一篇《自贡市荣县矿难事件,引发社会忧虑》文章认为,四川荣县矿难不断发生的原因是,上级部门处理相关责任领导的手段和监督措施不到位,从客观上鼓励他们在利益诱惑下,不断违规,不断“犯错”所致。
2011 年5月22日,“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安全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各方全力实施救援,186人逃出生天,其中28人留院观察,一人尚在接受治疗,另有6名矿工则于井下罹难。荣县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,并对所有煤矿停产整顿,进行拉网式检查以排查隐患。”6人遇难29人受伤的特大责任事故发生,就完全可以理解。
据可靠消息,2011年5月30日,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,“5月22日,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新胜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,死亡6人。事发矿原为国有地方煤矿,后改制为民营企业,属高瓦斯矿井,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/年。初步分析,事发矿4313采煤工作面开切眼掘进施工过程中停电、停风后,未进行通风排瓦斯,违规恢复向工作面供电,造成瓦斯爆炸。”灾难情况。
回顾过去,我们对“四川自贡荣县矿难”不断发生的处理形式,非常困惑:“当日9时,接到报告后,自贡市委书记、市长雷洪金,市委副书记陈华,市政府副秘书长樊勇毅以及市安监局、市经信委、市监察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总工会、市卫生局、市维稳办、市政府应急办、市政府新闻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迅速到达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。自贡市委书记、市长雷洪金等还赶往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看望了伤员。”我晕,矿难没有发生前,他们一大批领导都干什么去啦?如此端庄整齐媒体秀,能否告慰远去的生灵,值得全社会深思。
非常遗憾,我们始终没有看到,自贡市政府官员对荣县矿难事件的整体预防和整改措施公开;对老百姓、对社会的悔过和道歉。只看到当地一群领导在媒体的关怀下,去灾难现场看看、走走,秀一秀。反之,“自贡市荣县矿难”事件充分暴露出,当地一些政府官员平时的行政行为,非常糟糕!
我想,为了防止下次“自贡矿难”再度发生,特此建议,四川省政府公开处理自贡市和荣县政府主管(责任)官员,告慰逝者,警示生者。
中国有一句古话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如果,地方官员急功近利搞经济利益,不顾老百姓感情,不顾老百姓死活的发展经济——这种做法,还有什么意义。长此下去,社会能和谐,国家还能发展吗?
参照其他地区以往发生矿难的经验教训,“每场矿难后面都有地方官员腐败行为发生”规律。可想而知,自贡荣县新胜煤矿瓦斯事故,“矿难直接责任人被逮捕”做法,只能搪塞社会舆论,马虎过关。其实,老百姓更希望看到,和谐的社会,有良心的官员执政。那么,四川将会给公众一个什么样的答案呢?对此,我们将拭目以待。